油烟整治,先立一个法行不?

2013-05-18 gdlusen

自从PM2.5指数成为一个广为人知的空气污染指标,变成人们生活质量的参照系之后,围绕这个指数,民意滔滔之下,政府开始推动大量的工作。据有关数据,在全市总的污染物排放中,油烟污染的“贡献率”占到12%。这意味着,“食在广州”的美誉之下,如果现状不能够改变,那么,有可能广州之“食”,会被油烟所累,成为很大的污染源。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,要使城市的PM2.5指数降下来,油烟污染整治遂被提上议事日程。

  广州登记在册的餐饮机构有5万多家,这意味着全市排烟孔至少有同等数量。副市长欧阳卫民估计,这些排烟孔连接起来,有2万平方米的面积。如此“排量”的油烟排放孔,的确触目惊心。欧阳卫民表示,希望各区能为这些油烟“排放孔”的改造设法提供引导性的专项资金。

  只要是广州市民,对于政府的这项专项整治,无疑是由衷支持的。但是,在法律环境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,用短短四个半月来完成这个“宏图大略”,可行性有多大,确实不免令人存疑。据报道,在海珠区燕汇广场的样板工作点上,有饮食户实现了油烟在线监测,非常美好。但是负责人却表示,安装油烟治理设施要花十几万元。能用十年左右。数据最能说话,全市那么多家饮食机构,要多少个十几万,才能够达到样板工作点的水平呢?

  制定专项治理的团队似乎很科学地把专项行动分为全面核查、督促整改、督察指导、总结报告4个阶段,但是,在短短的四个半月中,花多少人力,核查啥级别的饮食机构以及单位饭堂,要求饮食机构按哪种标准整改,有没有法律依据?按什么标准督察,指导人员要不要培训,政府提供的“引导性资金”出自哪个账本,要不要人大过会等等,在时间表和路线图上全都没有反映,更缺乏具可操作的细节。看来,专项行动恐怕也是运动式的临时性工作吧?实在不明白,明明是百姓欢迎同时又是长期性的工作,为什么非要飞行集会式地搞这么一项只赚忽悠实质效果难彰的“行动”呢?这又要动用多少资源?试问如果不是全面铺开、并在严密立法的环境下推动油烟排放治理,那些整治不到位的饮食机构岂不是弹冠相庆?这样运动式的整治,会不会水过鸭背、劳民伤财?拜托!还是先推动立一个城市的地方法和实施细则,明确责任义务和罚则,再来专项整治吧,连整治的执法团队都可能临时拼凑,怎么能在四个半月内“总结报告”一番呢?

  为了展示一颗为民的心,动员或者作秀,也许是必要的。但,运动就是一切,结果却没有规范和标准的专项行动往往成效不佳甚至可能适得其反。最好还是谋定而动,深思才能熟虑啊,而对于施政者来说,一举一动,都要有法律先行!(油烟净化器www.gdlusen.com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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