贵州19家企业因环保失信被省环保列入黑名单并严惩
在<新环保法》开展环保行动以来,重视的不单是环境保护的治理、人民群众的环保意识的加强,更是对企业、对个人的环保诚信的一次考验,近日不断有企业被政府列入黑名单,这些企业在不断的在暗处冲击着环保的底线,这些企业还妄想着能逃避环保法的追查,但最终这些企业还是被环保法的严厉、政府对环保的态度曝光众目睽睽之下!
近日,贵州省环保厅公布19家环境保护失信企业“黑名单”,其中6家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,4人被追究刑事责任,2家企业被查封,还有6家企业被处以罚款,最高罚款金额达到20万。
从省环保厅了解到,其严重失信行为涉及未批先建、违反环保“三同时”制度、违法排污和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。本次公布的19家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主要是2015年度省环保厅直接查处的违法企业,包括重大行政违法、实施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、实施行政拘留、实施刑事处罚黑名单企业18家,以及违法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环境服务黑名单企业1家。
从名单上看到,属重大行政违法企业包括:贵阳味莼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、贞丰县挽澜高家岩煤矿、黔西南金龙黄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、遵义新利特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、贵州盘县宏盛煤焦化有限公司、王学昌塑料厂等6家,罚款从10万至20万不等,总共处罚83万元。
实施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企业:贵定县候场堡旧轮胎炼油厂、武汉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(贵定沥青混凝土搅拌站)。
实施行政拘留黑名单:贵州利南集团多晶硅材料有限公司、闵亮方(废旧轮胎炼油点)、王静(废旧轮胎炼油点)、独山县绿源灯具有限公司、贵州正华矿业有限公司钟山区大河镇宏发煤矿、贵州务川林池塑业有限公司。
实施刑事处罚黑名单:丁亚(炼制加工点)、夏大平、王广立、彭廷华。
环境服务机构黑名单:贵州远平环保产业有限公司。
贵州省环保厅表示,根据《贵州省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管理办法(试行)》规定,列入黑名单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,各级环保行政机关将采取包括对其环保行政许可予以限制,不予安排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,2年内不得参与各种评先评优,撤销或建议撤销由环保行政机关授予的荣誉称号,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并实施重点监管,并将其黑名单信息推送至贵州省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平台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贵州)和人民银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,由相关行政机关和金融机构在政府采购、工程招投标以及其他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公共服务项目中,涉及信贷、担保、融资等金融活动中,申请办理资质评定、项目审批、用地审批、申报、升级、验证、免检(审)、出口货物退(免)税等事项中,以及授予荣誉称号、给予政策优惠和资金扶持等工作中,依法采取限制措施等惩戒措施。
据了解,以后省环保厅将定期公布环境保护失信黑名单,持续保持对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惩处的高压态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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